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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反壟斷法 學者:旺中是看不懂法律嗎?
Jun 24th 2013, 11:12

新頭殼newtalk 2013.06.24 汪彥成/台北報導

《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》初審通過後,旺中集團近日動作頻頻,以發表聲明、新聞節目及報紙社論等方式,質疑《反媒體壟斷法》的立法目的與必要性,並以「媒金分離未溯及既往」、「出版法復辟箝制自由」等說法指控該法案;對此,中研院人文社科中心研究員、前金管會主委施俊吉、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今(24)日出面回應,直指旺中言論均為不實指控,也批評旺中集團以「烏賊戰術」混淆視聽,企圖阻止立法;學界也呼籲政府信守立法承諾,堅持到底。

《中時》20日發表聲明,大動作抨擊《反媒體壟斷法案》為特定集團護航、淪為假議題產物。聲明發表當日,中天新聞也以相同題材製作談話節目播出,受邀學者質疑,該法對不同集團「大小眼」、立法脈絡不連貫,且有針對旺旺中時集團之嫌。

今天,《中時》更以大版面刊登報導及社論,指出金管會不認為「媒金分離」應溯及既往,並批評《反媒體壟斷法》是「假媒金分離、空包彈」,只管控新進者,而放任現有的媒金集團。國民黨立委盧秀燕、蔡正元等也受訪表示,媒金分離應溯及既往。

面對旺旺中時集團動作不斷,反媒體壟斷團體今(24)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,施俊吉則駁斥,《中時》的言論顯示「旺中集團是看不懂法律」,且「不溯既往」的論調「純屬子虛烏有」。

施俊吉解釋,根據《反媒體壟斷法》草案,媒金分離條款規定,金融業對媒體持股不得超過10%,超過部分無表決權,且主管機關應使其限期處分;此外,金融業者也不得擔任媒體的發起人、董事、監察或監理人,否則主管機關可要求其解職。

他說,該法實施後,任何未實行媒金分離的事業都必須按規定進行調整,旺中、聯邦、富邦集團都不例外,因此「媒金分離條款根本不需要回溯,只要一生效,它的效力自然就及於現今所有的媒體事業」。施俊吉痛批,《中時》只是用「烏賊戰術」混淆社會視聽,「在最後關頭挑一個自己搞不清楚的議題,不斷地攻擊你」;他也呼籲立法工作要堅持到底。

另外,針對新聞自由議題,黃國昌強調,《反媒體壟斷法》規範的是媒體產權的整併,並未涉及任何新聞內容的管制,「怎麼能跟出版法復辟畫上等號?」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也說,「新聞自由」並非只是報業老闆的自由,也是記者、讀者的自由,因此「編輯室公約」非但不是箝制自由,更是促進新聞的自由與多元化。

黃國昌也砲轟執政黨,他指出,委員會審查《反媒體壟斷法》期間,除了關心此議題的立委羅淑蕾、楊麗環全程參與外,無人參與審查;對於部分從未出席的委員,卻在最後關頭透過媒體放話,他感到很詫異。他認為,如果專法無法通過,國民黨應該為立法的反覆與延宕而道歉。

回應《中時》近日言論,黃國昌更嚴詞喊話,「希望蔡衍明先生,不要再殘害讀者、第一線記者和台灣的新聞自由」;他呼籲旺旺中時集團別再操控言論、混淆視聽,「對於阻礙的目的,不會有任何幫助,只會更加深我們奮鬥的決心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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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源 : 新頭殼 newtalk 更新日期 : 2013/6/24 19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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